未雨绸缪,平山区林业局提早落实地块和规划青山工程
近日,平山区林业局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山保护工程的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平山区实际情况,提早落实地块和规划青山工程。今年,我区实施青山工程主要是“两退一围”工作,即实施小开荒还林、超坡地还林、生态围栏工程。
为把此项工作落实好,平山区林业局提早谋划,制定了《2013年小开荒、超坡地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准备在3月1日前完成落实地块和规划,2013年3月1日至4月1日苗木准备和宣传发动,2013年4月1日至5月15日全部建设完成,2013年10月1日前完成造林验收。
会上,区林业局局长提出要求,首先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任务完成好,施工质量高,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给予惩罚。二要把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让老百姓真正了解实施青山工程中小开荒、超坡地还林的重大意义。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实施青山工程的重大意义。三是要团结一致,全局机关干部要拧成一股绳,鼓足干劲,加快青山工程的进度。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多方筹措资金,对工程实施要全程跟踪,严格把关,把工作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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