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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梦——记本溪市首例签订自愿捐献器官自愿书的残疾人张宏桥

来源:平山区残联 发布时间:2013-04-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425日上午,平山区残联理事长王群、红十字会副会长尚作彬等一行人来到了位于平山区桥头办事处的阳光家园,帮生活在这里的一位残疾人圆梦。他叫张宏桥,45岁,脑瘫,肢体二级残。他一直有个心愿,就是在去世之后,将他健康的眼角膜、肾脏、肝脏等器官自愿捐献给需要的人,让大家都能健康、快乐的生活。

    从出生就承受着肢体障碍、行动不便、疾病等困扰的他,深知有一个健全的身体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每一个在常人眼里再平常不过的小事,在他这都要付出比常人多十倍百倍的努力,所以他自卑怯懦,渴望过正常人的生活。

由于家庭的原因,2007年他成为了平山区阳光家园里的一员,在这里他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帮助,日常起居都有专业人员料理,可口的饮食,洁净的衣物,舒适的环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开朗了自信了,渐渐的也总想为大家做点什么,但是他清楚的知道任何事情都要依靠别人的他要想帮助他人,谈何容易。偶然的一天,他从电视上看到了遗体捐献的报道,为此他也就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在自己去世后,将有用的身体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让更多的人健康的活着。他说“我已残疾45年了,不知道健康是什么滋味,深知生命的宝贵和残疾人生活的不易,但我得到社会太多的关爱和帮助,想尽自己的力量回报社会,如果因为我的捐献,社会上多了一个健康的人,是我最开心的事” 。

有了这个想法,就要付诸行动,但苦于不了解捐献手续及细节,这个想法就暂时搁置下来,但他一直也没忘记,而且捐献的想法却越来越浓。今年平山区残联王群理事长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多方咨询、联系,终于帮他实现了这个愿望,圆了他积压在心底的梦。当他颤颤巍巍的在人体器官捐赠登记表上按下自己手印的时候,在场的人们落泪了,而他却笑了。

   据了解像张宏桥这样的残疾人捐赠人体器官的行为,在辽宁省内乃至全国都是为数不多的,我们由衷的祝福他,祝福好人一生平安。(编辑: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