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食安办对南地办事处、千金办事处基层食品站进行检查验收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今年年底前我区40%的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要达到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要求。2014年东明办事处、工人办事处已通过省、市食安委的达标验收,今年上报千金办事处、南地办事处作为达标单位。2015年10月28日,平山区食安办一行四人到千金办事处、南地办事处进行食品安全督导工作,对两个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各街道办事处均能够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已经达到了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要求,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工作人员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随时准备迎接省、市食安办的检查验收。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