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教育局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为构建我区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省、市有关留守儿童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优化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维护留守儿童权益,增强家长责任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动员组织广大学校和社会力量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以解决留守儿童亲情缺失、监护不力、学业困难、生活失助、心理失衡等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体系,力求达到关爱一名儿童,帮助一个家庭,稳定一方社会,培养一代新人的目标。
三、工作对象
全区范围内直接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均外出务工的在校学生、幼儿。
四、工作内容
1.成立机构,搭建平台。
各校要于4月15日之前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2.摸清信息,建立档案。
各校要于4月30日前完成留守儿童的信息录入工作。在辽宁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生基本信息栏的“留守儿童”框上打上“√”,按要求填好留守儿童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建立档案。
今后各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初2周内完成留守儿童的信息录入工作,该项工作将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估考核内容。
3.定期沟通,掌握动态。
各校每月要安排一次与“留守儿童”谈心活动,详细填写记录卡;定期组织老师与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或家长交流沟通,了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动态,分析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努力解决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思想等方面的困难。
4.突出重点,面向全体。
对学业水平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一对一”教育管理方案,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
学校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积极开展思想情感、独立生活、体谅父母等教育活动,使留守儿童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资源,开通亲情专用电话,开设知心信箱,建立沟通心灵的绿色通道。
学校要开展磨砺教育研究,着重培养留守儿童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积极组织各类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让留守儿童在喜闻乐见的活动中融入集体,感受温暖。
5.动员力量,结对帮扶。
各校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要主动配合团区委、妇联、民政等部门,积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各种帮扶活动,使每一名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都能“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重视家校合力教育,要求家长采取多种形式与儿童交流、沟通,多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让儿童体会到父爱母爱,努力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四级联动的教育网络,营造浓厚关爱氛围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6.建立机制,明确责任。
建立留守儿童、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儿童在校期间遇到突发事件,要在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保证留守儿童安全第一为根本要求,不得拖延、推诿、隐瞒。学校要与教师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五、工作要求
平山区教育局将各校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视点,对完成任务较差和推进工作不力的学校予以通报,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各校要认真开展留守儿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的重大举措、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切实把关爱留守儿童宣传推广工作做实做细,做出影响,在全区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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