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纪委监委蹄疾步稳推进派驻监督职能全覆盖
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首要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平山区实现派驻监督对全区单位、部门全覆盖,不仅是外延的扩大,更是内涵的深化。近日,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明确了2018年派驻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敢担当。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是共同落实责任的“合作”关系。同时,派驻机构还有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能。一是要理顺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党委(支部)的关系。加强与党委(支部)书记沟通,给党委(支部)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及工作部署,协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和安排;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向党委(支部)汇报群众信访、本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为党委(支部)分忧解难、监督把关。二是要理顺主责与专责的关系。紧紧抓住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责情况和决策过程的监督;通过转方式,落实对重大事项的专项监督,对职能部门行政行为进行履职监督,实现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再监督,做到既不大包大揽,又不越位缺位,使自身回归职能本位,切实从“过程参与”转变为执纪问责。三是要理顺组织协调与牵头主抓的关系。加强与驻在单位党委(支部)的沟通协调,指导对驻在部门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坚决把不该管的交给主责部门。同时,采取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等方式,对牵头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对职能部门主抓的工作切实监督到位。
不断改进和创新方式方法,确保监督职责落到实处。一是深入了解驻在部门的行业特点,注意发现驻在部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关注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二是要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是要加强同巡察组、纪检监察室、驻在部门党委(支部)等部门的联系,加强沟通,搞好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四是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五是要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扛牢压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好派驻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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