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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严实细”推进巡察整改出实效

来源: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平山区委坚持从严审核资料、从细督办整改、从实落实责任,持续推进移交线索的查办和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线索查办无积压,问题整改无遗漏。

从严审核资料,严把整改资料真实性。凡是巡察问题的整改,都要有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报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要有书面资料和分管领导对整改情况的介绍作为支撑,看整改方案是否切合实际,看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看整改结果是否达到整改标准。分管巡察工作的区纪委副书记和巡察办主任负责对整改资料进行把关,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看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是否得到强化、党建工作是否有所提升、制度建设是否完善健全,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出实效。

从细督办整改,细化整改问题清单。各巡察组在巡察反馈会召开前,对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分类细化、详细分解,提出反馈意见。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问题清单和《巡察反馈意见》由被巡察单位签收,下发《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安排意见》,对被巡察单位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巡察组将巡察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移交,落实到纪检监察室,优先查办。

从实落实责任,合力促进整改组成由巡察办及巡察组、组织部、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巡察整改检查组对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查阅整改资料、实地走访核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和新发现问题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整改,并适时杀“回马枪”,再督办,要求新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再整改。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财政、审计、人事、民政等部门对问题的解决拿出具体措施,配合做好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