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本溪市平山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经验,提炼总结固化为常态化机制,并把常态化机制转化为监督效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坚持主动靠前监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围,根据每轮巡察移交的问题清单,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严肃政治纪律规矩,督导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相互协调的常态化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监督链条,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被监督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结合实际,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全程监督,跟踪问效,督促相关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对账销号、长效整改落实。同时,每轮常规巡察或专项巡察工作结束后,抽调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人员,区委巡察办联合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组,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全力督导问题整改,并在督导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形成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报告,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区委书记进行汇报。
强力督导整改落实。加强巡察问题清单移交的衔接配合,区纪委监委对照巡察问题清单,明确监督内容、方式、标准,统一安排监督任务。把握监督重点,既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反馈的个性问题,是否做到认识到位、措施有力、责任到人、扎实整改;又看是否对照共性问题,全面自查、举一反三、主动查纠、即知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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