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为进一步增强我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6月6日下午,平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人社局联合组织开展平山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考试前,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此次新任领导干部做任前廉政谈话。他指出:一是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做到“三个始终保持”。要始终保持思想纯洁;要始终保持崇高追求;要始终保持公仆本色。二是要保持头脑清醒,做到“三个正确对待”。要正确对待职位,有感恩之心;要正确对待权力,有敬畏之心;要正确对待名利,有知足之心。三是要时刻廉洁自律,做到“三个自觉管住”一要慎始,自觉管住欲望。二要慎微,自觉管住小节。三要慎友,自觉管住亲友。并嘱托各位领导干部要慎独自律,始终保持对手中权力的敬畏之心。
此次考试采取统一试题、集中考试、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涉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优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考试共有12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存入干部廉政档案。整个考试过程严肃认真,考场秩序井然,参考人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细致地完成了本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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