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平山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 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 时限 | 收费依 据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 法规 | 地方 性法规 | 部委 规章 | 政府 规章 | 规范 性文件 | |||||||||
1 | 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医保局 | 区医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第七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百零三条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法人、个人 | |||||||
2 | 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医保局 | 区医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第七十九条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法人、个人 | |||||||
3 | 对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医保局 | 区医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第八十七条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法人、个人 | |||||||
4 | 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医保局 | 区医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第八十八条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法人、个人 | |||||||
5 | 对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医保局 | 区医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30日修改)第九十一条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法人、个人 | |||||||
填表人:张峰 | 联系电话:42883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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