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04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7 13:57:1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序号被处罚人(单位)卷宗编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日期1 本溪市平山区北台镇明君加油站 (平)应急案(2021)4号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没有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决定给予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2021.7.2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