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来源: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4-11-14 16:05:0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序号被处罚人 (单位/个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日期1本溪市平山区李潼口腔诊所(李潼)本平卫医罚【2024】004号 本溪市平山区李潼口腔诊所(李潼)接诊患者未按规定填写患者病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平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110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11.8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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