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本溪市平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序号 | 被处罚人 (单位/个人)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1 |
平山张之泉西医内科诊所(张之泉) |
本平卫医罚【2025】001号
| 你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9月26日期间进购第二类精神药品普唑仑片、给自己和亲属服用,未开具处方和书写病历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四项,《平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36条的规定 |
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5.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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