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2026年1月)
序号 | 被处罚人 (单位) | 卷宗编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1 | 王鹤臻 | 本平市监处罚【2026】4号 | 销售侵犯“始祖鸟”、“迪桑特”、“萨洛蒙”、“可隆”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一、没收侵权商标商品39件,其中萨洛蒙”鞋5双、“始祖鸟”长裤7条、“始祖鸟”抓绒外套3件、“始祖鸟”长袖T恤1件、“始祖鸟”羽绒服2件、“始祖鸟”马甲1件、“始祖鸟”帽子3顶、“可隆”羽绒服1件、“可隆”长袖T恤8件、“可隆”长裤3条、“迪桑特”长裤2条、“迪桑特”长袖T恤3件。 二、罚款人民币10760元,上缴财政。
| 2026年1月19日 |
注: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决定(结果)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其他各类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