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2026年1月)
序号 | 被处罚人 (单位) | 卷宗编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1 | 平山区铭姥麻辣香锅店(经营者:田艳红 ) | 本平市监处罚〔2026〕5号 | 经营掺假掺杂食品,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一、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其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的行为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 2026年1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