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3-23 15:01:57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被处罚人

(单位)

卷宗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1

本溪市平山区李杨猪肉店(经营者:李杨)

本平市监处罚〔2026〕7号

 

超出规定区域销售猪肉的行为

依据《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九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一、罚款1000元,上缴财政。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