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2026年6月)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6-30 14:37:59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被处罚人

(单位)

卷宗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1

平山区韩东手机修理中心

本平市监处罚【2026】12号

销售侵犯“vivo”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一、没收侵犯“vivo”注册商标专用权手机屏幕 8 片。 二、罚款人民币 80 元,上缴财政。

2026年6月29日

2

平山区大江通讯店

本平市监处罚【2026】13号

销售侵犯“vivo”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一、没收侵犯“vivo”注册商标专用权手机屏幕 31 片和手机用壳 3 片。 二、罚款人民币 245 元,上缴财政。

2026年6月29日

 

注: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决定(结果)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其他各类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