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2026年6月)
序号 | 被处罚人 (单位) | 卷宗编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1 | 平山区韩东手机修理中心 | 本平市监处罚【2026】12号 | 销售侵犯“vivo”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一、没收侵犯“vivo”注册商标专用权手机屏幕 8 片。 二、罚款人民币 80 元,上缴财政。 | 2026年6月29日 |
2 | 平山区大江通讯店 | 本平市监处罚【2026】13号 | 销售侵犯“vivo”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一、没收侵犯“vivo”注册商标专用权手机屏幕 31 片和手机用壳 3 片。 二、罚款人民币 245 元,上缴财政。 | 2026年6月29日 |
注: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决定(结果)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其他各类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