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来源: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6-07-20 14:13: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序号被处罚人(单位/个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日期1张艳本平卫医罚〔2026〕05号张艳于2025年8月30日无医师资格证、无医师执业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平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予以张艳警告并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6年7月16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