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事务中心:
《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平山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平山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任务。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执法人员数量:18人
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在编人员19人,执法人员8人,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19人,行政执法监管人员合计18人,满足区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少于在册人员70%的要求。
(二)总法定工作日(2000个工作日)
2025年,全年366天,共53周,国家法定假日11天,法定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366-11-104=251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8=2000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382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770个工作日)
开展5次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8人参加,每次2天,5×8×2=80个工作日;
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汛期、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5次,每次参加15人,每次2天,5×15×2=150个工作日;
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30天),30×18=54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249个工作日)
综合往年情况,全年实施行政许可需249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165个工作日)
综合往年情况,年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1起,每起3人,需55天,共需1×3×55=165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6个工作日)
年平均1起,每起2人,需3天,1×2×3=6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2个工作日)
预计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2次,每次8人参加,每次2天,共需2×8×2=32个工作日;
6.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应急管理部门部署的执法工作任务(160个工作日)
陪同上级机关检查:按每年10次,每次8人,每次2天计算,10×8×2=16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254个工作日)
1.培训、会议(67个工作日)
培训:每年参加市级以上培训5次,每次1人5天,5×1×5=25个工作日;
会议:每年收听收看市以上电视电话会议10次,每次6人,每次半天,全年10×6×0.5 =30个工作日;
每季度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6次,每次4人,每次半天,全年6×4×0.5=12个工作日;
2.参加党群活动(60个工作日)
每月参加党群会议2次,每次半天,全年6×20×0.5=60;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42个工作日)
按年度检查指导1次,每次6人,需1天,共7个办事处,1×6×7×1=42个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85个工作日)
公务员法定年休:全局实际行政执法人员8人,10—20年工龄7人,年休10天,全年7×10=70个工作日;20年以上工龄1人,年休15天,全年1×15=15个工作日;全年合计休假占用85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364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000-1382-254=364个执法检查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219个工作日)
重点检查个工作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60%。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主要是涉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冶金、机械等方面。
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有29家
非煤矿山:2家
危险化学品:10家
冶金工贸:17家
详见附件2《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四、一般检查安排(145个工作日)
一般检查145个工作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40%。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主要是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有39家
非煤矿山:2家
危险化学品:15家
冶金工贸:22家
详见附件3《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五、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1.井工、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开采。井工矿山顶板管理、采空区治理、防中毒窒息、提升设备、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的排查治理及“六大系统”维护情况,露天矿山边坡治理情况。2.防汛度汛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1. 经营场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防止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情况。
(三)冶金、建材、机加及商贸。1.冶金、机加和商贸行
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2.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开展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等。
六、方式方法
(一)日常检查。按照《平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如时间发生冲突,按照“可串不可占”的原则安排时间进行补查。
(二)定期全面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的要求进行。
(三)针对重点时段和节点的检查。在重大节日、国家重大活动、汛期等时段进行重点检查,配合国家和省市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
1.应急局办公室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安委会办公室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安全执法和调查统计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5.应急指挥中心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6.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7.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8.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9.防汛抗旱和消防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0.机关党委办公室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1.防震减灾科(地震救灾事务部)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2.平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点检查单位检查计划表
附件1
应急局办公室2025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办公室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局党委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督查督办重要事项落实到位,高质量完成办文、办会、办事工作,确保局机关高效顺利运转,为全局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办公室主要任务是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督查督办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检查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65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485个工作日
三、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750个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50×3=750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265个
1.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30个工作日;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25个工作日;
3.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10个工作日;
4.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30个工作日;
5.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17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265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485个
1.机关值班45个工作日;
2.参加学习考核培训会议55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14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150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30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65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合计485个工作日。
附件2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实现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定期检查下级应急管理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督促区应急局各科室依法行政,提高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好行政审批受理和督促催办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指导和监督检查局内各科室执法情况,通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全面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证考试。围绕安全生产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办结,加强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指导,及时动态调整网上办事指南和流程,推进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检查等其他执法活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531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219个工作日
三、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750个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50×3=750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531个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0个工作日;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投诉12个工作日;
3.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20个工作日;
4.实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和督促督办工作,306个工作日。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92个工作日;
5.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0个工作日;
6.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1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219个
1.机关值班12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45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60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21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为45个工作日:20年以上工龄有3人,年休15天,合计45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36个工作日。
附件3
安委会办公室2025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实现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综合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强化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通过督查检查,督促各街道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职能作用,指导和监督检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街道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50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250个工作日
三、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750个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50×3=750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500个
(1) 参加全区范围的重点行业综合督查50个工作日;
(2)参加对各街道和有关部门202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20个工作日;
(3)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120个工作日;
(4)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200工作日;
(5)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11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50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250个
(1)机关值班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9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60个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5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合计250个工作日。
附件4
安全执法和调查统计科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安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和《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辽安监政法〔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安全执法和调查统计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安全。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二)主要任务
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整治和随机抽查,在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日常执法情况录入,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挂牌督办,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和事故调查处理经验做法,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检查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13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335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152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露天矿山;
3.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4.制造业单位;
5.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列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时间安排
全年重点检查企业29家
非煤矿山:2家
危险化学品:10家
冶金工贸:17家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2025年度安全执法和调查统计科一般检查单位检查计划(详见附表2)。范围: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39
非煤矿山:2家
危险化学品:13家
冶金工贸:22家
烟花爆竹:2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104-11)×2=5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00-335-152=13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导、检查、考核:预计需用70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评估:每日汇总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数据,掌握事故有关情况,每月进行统计分析,预计需用90工作日。
3.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需用13工作日。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需用5工作日。
5.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需用30个工作日;
6.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需用15个工作日;
7.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预计需用15个工作日;
8.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需用5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需用80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335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
1.机关值班48天。
2.参加学习督查培训会议48天。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40天。
4.参加党群活动24天。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0个工作日;
6.病假、事假1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合计152个工作日。
附件5
应急指挥中心2025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按照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应急指挥中心(预案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平稳态势。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应急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应急主体责任,督促各企业做好应急工作,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2.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指导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主要任务
1.指导和督促应急局做好应急值班值守,通过电话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检查24小时在岗在位、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等情况。
2.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检查指导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检查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推进落实队伍建设方案、培训计划、开展应急演练等方面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130个
(四)其它执法工作日:305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315个工作日
三、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750个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50×3=750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130个
1.对各部门、街道、村(社区)、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检查,预计65个工作日;
2.对企业预案编制、备案及演练工作进行检查,预计65个工作日。
(三)其它执法工作日预计305个
1.开展应急值班值守综合监管预计70个工作日;
2.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审核工作预计72个工作日;
3.办理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预计40个工作日;
4.协调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演练和建设预计40个工作日;
5.开展业务培训预计40个工作日;
6.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43个工作日。
其它执法工作日预计305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315个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72个工作日;
2.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预计120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预计30个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57个工作日: 20年以上工龄有3人,每人15天,法定年休假共计45个工作日;探亲假和婚(丧)假期预计12个工作日;
5.参加党群活动预计36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预计31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健全完善执法程序,做到从严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展现良好的职业素质。
附件6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本溪市平山区直监管企业4家,其中:矿山3家,尾矿库1家。(本溪福耀硅砂有限公司、本溪罕王矿业有限公司、本溪市馨艺源石业有限公司、本溪市平山区佳鑫铁选厂)。
一、监管人员:科行政执法人员2人。
二、执法计划制定原则:对区直监管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2家重点矿山企业每年检查4次,一般矿山企业每年检查1次,对4家矿山企业随机检查1次。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法定节假日)*执法人数-带薪休假天数。
全年天数365天,法定节假日31天,周末86天,执法人员4人,带薪休假45天(3人10天,1人15天),经计算总法定工作日为947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220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176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24工作日;
3.随机检查工作日20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440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专项检查。每年全区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85个工作日;
2.配合市级部门检查120工作日;
3.实施行政许可。按年均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5个及参加市审查5个计算,计195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0工作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0工作。
(四)非执法工作日287工作日
1.机关值班65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65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15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70工作日;
5.病假、事假30工作日;
6.借调、抽调、完成领导安排其他工作42工作日。
附件7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2025年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要求,按照局统一安排,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现有人员状况和全区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察手段,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创新执法监察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法定职责,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避免重复的原则,综合考虑执法监察力量、技术装备等实际因素,合理编制工作计划。坚持突出执法重点的原则。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着重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专项执法监察。
二、执法监察依据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2025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执法监察职责: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执法监察范围:全区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三)执法监察内容:主要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根据当前人员配备、装备情况,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
(四)执法监察人员数量和执法监察工作日
1.执法人员数量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能直接从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人员为3人。
2.执法工作日测算
2025年法定工作日按250日计算。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直接从事执法监察工作人数=250×3=750日。
(1)监督检查工作日:82 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总计 621日。
1.开展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日40日,10×4=40日。
2.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日360日,60×3×2=360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考近三年投诉举报数及处理时间,需占用工作日24日,2×4×3=24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参考近三年联合执法情况,需占用工作日32日,4×4×2=32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需占用工作日40日,10×2×2=40日。
6.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需占用工作日75日,5×5×3=75日。
7.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需占用工作日为50日。
(3)非执法工作日为297日,其中:
学习、培训、开会工作日192日:按平均每月4日计算为4×12×4=192日;
病事假40日:按每人每年10日计算为10×4=40日;
法定年休假45日:按工龄10年以下休假5日,工龄10年以上20年以下休假10日,20年以上休假15日计算,其中2人为15日,1人为10日,1人为5日, 2×15+1×10+1×5=45日;
参加党群活动20日:按每人每年5日计算:5×4=20日
(五)执法监察对象
全区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附件8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部门科室安全监管职责,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做好制造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重点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行政执法人员3人,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其中监督检查工作日117个、其他执法工作日335个、非执法工作日298个。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117个工作日)
(一)重点检查(81个工作日,含“双随机”15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企业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为73%;
2.“双随机”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为23%。
3.对有关重点检查企业的计划检查次数、企业名称、行业领域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一般检查(36个工作日)
1.一般检查企业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为27%;
3.对有关一般检查企业计划检查数量、行业领域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测算说明(750个工作日)
行政执法人数×2021年法定工作日(3人×25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117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共81个工作日。其中对11家重点企业各检查2次,66个工作日(3人×22天);对县(区)所属5家企业“双随机”检查各1次,15个工作日(3人×5天),均为。
2.一般检查36个工作日,检查6家企业各2次(3人×12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335个工作日)
1.参加市安委办综合督查检查195个工作日。其中:汛期督查30个工作日(10天×3人);森林防火督查15个工作日(5天×3人);“五一”、“十一”及“两节两会”、“冬奥会”、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督查检查135个工作日(45天×3人);年底考核15个工作日(5天×3人);
2.开展安全生产综合、专项检查。每年全市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60个工作日(20天×3人);
3.三级标准化评审材料的审核公告35个工作日(按受理企业计算);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5个工作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30个工作。
(四)非执法工作日298工作日
1.机关值班57工作日(19天×3人);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60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30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70工作日;
5.年假45工作日(15天×3人);
6.借调、抽调、完成领导安排其他工作36个工作日。
附件9
防汛抗旱和消防科2025年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据局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防汛抗旱和消防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通过防汛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全面掌握全市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准备情况,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督促落实安全度汛各项措施,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和主汛期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轻洪涝、干旱灾害造成损失。
2.通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全面掌握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准备情况,督促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防止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努力维护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有效预防和减轻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主要任务
1.监督检查各街道及有关部门防汛抗旱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情况;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情况;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演练及备勤情况;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应急运输机制、预案情况;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企业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弃管尾矿库、头顶库及临水危化企业防汛抢险准备工作情况;汛期应急值守情况;灾情管理工作情况。
2.监督检查各街道及有关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森林草原防扑火物资储备情况;重点火险区、火灾高发区森林草原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值守、队伍驻防等情况。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74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226个工作日
三、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500个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50×2=500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274个
1.援物资装备等情况检查督查:30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情况:15个工作日;
3.开展汛期应急值守工作情况检查:20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部位防汛措施落实及抢险准备工作情况:55个工作日;
6.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落实和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检查:30个工作日;
6.监督检查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预计14个工作日;
7.开展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培训演练,预计10个工作日;
8.参加有关部门联合督导检查:40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部门安排的执法检查任务:预计6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274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226个
1.机关值班:预计36个工作日;
2.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8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预计2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预计40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预计20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合计226个工作日。
附件10
机关党委2025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要求,全面落实局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机关党委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主要任务是负责机关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和指导各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教育管理党员。监督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廉洁从政。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检查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目前,机关党委执法人数5人。总法定工作日1250天,其中,监督检查工作日0天;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200天;非执法工作日1050天。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104-11)×5=125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由于机关党委没有实际监督检查职能,只对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进行计划安排,因此,没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共计200天。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导、检查、考核:2人×30天/次=60天。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需用60天。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需用60天。
4.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需用2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
共计1050天。
1.机关值班44天(2人/月×12+5人/季度)。
2.参加学习考核培训会议210天。其中,参加干部网络学习、总局网络学习100天,其他会议110天。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含对执法工作薄弱县区的监督执法)136天。
4.参加党群活动600天(组织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各种活动以及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的理论学习等)。
5.年休假、病假、事假60天。
附件11
防震减灾科(地震救灾事务部)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提高地震灾害防治和应对能力,依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省政府令第24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结合平山区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防震减灾科(地震救灾事务部)2025年度地震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业务
(一)工作目标
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治能力,通过督导检查,督促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行政处罚法》、《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本溪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抓细、抓实、抓到位。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防范能力。
(二)主要业务
充分发挥市抗震救灾办公室职责作用,指导和监督检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监督检查制度,推动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各街道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全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情况;“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和“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二、行政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人员数量: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750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99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651个工作日
三、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750个
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人员数量
=250×3=750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99个
1.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监督检查:18个工作日;
2.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18个工作日;
3.全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18个工作日;
4.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45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99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651个
1.机关值班3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6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6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69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72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婚丧假6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合计651个工作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印发
经办人:赵晓阳 电话:42203058 共印2份
平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点企业检查计划表
填报单位: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填表时间:2025年1月24日
序号 | 检查单位 | 检查对象 | 检查科室 | 检查次数 | 检查时间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1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罕王矿业有限公司孟家堡子铁矿 | 应急局一科 | 4次12个工作日 | 1-3月、4-6月、7-9月、10-12月 | 《安全生产法》 | 1、询问有关人员; 2、查阅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2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4次12个工作日 | 1-3月、4-6月、7-9月、10-12月 | 《安全生产法》 | |
3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春盛锻造科技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2月、5月、10月 | 《安全生产法》 | |
4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1月、4月、6月 | 《安全生产法》 | |
5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聚源矿渣炉料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3月、5月、7月 | 《安全生产法》 | |
6 | 平山区应急局 | 辽宁琻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4月、6月、8月 | 《安全生产法》 | |
7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金桥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2月、3月、5月 | 《安全生产法》 | |
8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永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1月、9月、11月 | 《安全生产法》 | |
9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长白特种建材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1月、9月、11月 | 《安全生产法》 | |
10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6月、8月、10月 | 《安全生产法》 | |
11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弘源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5月、7月、9月 | 《安全生产法》 |
12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3月、8月、12月 | 《安全生产法》 | 1、询问有关人员; 2、查阅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13 | 平山区应急局 | 辽宁鼎鼎轨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5月、7月、9月 | 《安全生产法》 | |
14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2月、4月、12月 | 《安全生产法》 | |
15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鑫钰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7月、9月、11月 | 《安全生产法》 | |
16 | 平山区应急局 | 辽宁民盛橡塑机械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2月、4月、12月 | 《安全生产法》 | |
17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水泵有限责任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6月、8月、10月 | 《安全生产法》 | |
18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1月、6月、10月 | 《安全生产法》 | |
19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众信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3月、4月、6月 | 《安全生产法》 | |
20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信华石油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3月、4月、11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1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成胜加油站 | 应急局三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1月、7月、9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2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北台巨能加油站 | 应急局三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6月、9月、12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3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广有石油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3月、4月、6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24 | 平山区应急局 | 辽宁海德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3次 8个工作日 | 5月、8月、10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1、询问有关人员; 2、查阅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25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平山区北台镇明君加油站 | 应急局三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7月、8月、10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6 | 平山区应急局 | 辽宁东颢化工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1月、8月、9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7 | 平山区应急局 | 辽宁东颢化工有限公司北衡分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3次 8个工作日 | 1月、7月、10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8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鑫海气体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3次 4个工作日 | 4月、10月、12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9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四海气体厂 | 应急局三科 | 3次 9个工作日 | 3月、5月、7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2025年度一般企业检查计划表
填报单位: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填表时间:2025年1月24日
总序号 | 分序号 | 检查单位 | 检查对象 | 检查科室 | 检查次数 | 检查时间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1 | 1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馨艺源石业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6-8月 | 《安全生产法》 | 1、询问有关人员; 2、查阅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2 | 2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平山区佳鑫铁选厂 | 应急局一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7-9月 | 《安全生产法》 | |
3 | 3 4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隆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本溪三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2月 | 《安全生产法》 | |
4 | 5 6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万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市仕达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3月 | 《安全生产法》 | |
5 | 7 8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本溪市北钢冷饮饮品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4月 | 《安全生产法》 | |
6 | 9 10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鑫龙矿业有限公司 本溪市钲兴铁选厂 | 应急局一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5月 | 《安全生产法》 | |
7 | 11 12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金桥包装有限公司 本溪市典通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2次 6个工作日 | 6月 | 《安全生产法》 |
2025年度一般企业检查计划表
填报单位: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填表时间:2025年1月24日
总序号 | 分序号 | 检查单位 | 检查对象 | 检查科室 | 检查次数 | 检查时间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8 | 13 14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康龙金属表面喷涂有限公司 辽宁金烜环保新型建材股份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7月 | 《安全生产法》 | 1、询问有关人员; 2、查阅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9 | 15 16 | 平山区应急局 | 辽宁本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本溪市金油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8月 | 《安全生产法》 | |
10 | 17 18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慧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辽宁麟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9月 | 《安全生产法》 | |
11 | 19 20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北信塑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溪市金拓焊材辅料制造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10月 | 《安全生产法》 | |
12 | 21 22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天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溪鑫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一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11月 | 《安全生产法》 | |
13 | 23 24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和利橡胶配件有限公司 本溪润达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12月 | 《安全生产法》 | |
14 | 25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九亿化工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11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15 | 26 | 平山区应急局 | 金晟气体经贸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4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2025年度一般企业检查计划表
填报单位: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填表时间:2025年1月24日
总序号 | 分序号 | 检查单位 | 检查对象 | 检查科室 | 检查次数 | 检查时间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16 | 27 | 平山区应急局 | 辽宁中昊能源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6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17 | 28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宜鸿商贸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3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1、询问有关人员; 2、查阅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18 | 29 30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金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9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19 | 31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银尚鞭炮烟花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5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0 | 32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平山区旭东气体经销处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10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1 | 33 34 | 平山区应急局 | 辽宁千硕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溪市平山区俊宏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11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2 | 35 | 平山区应急局 | 平山区录林乙炔供应站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12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3 | 36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溪源实业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5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2025年度一般企业检查计划表
填报单位: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填表时间:2025年1月24日
总序号 | 分序号 | 检查单位 | 检查对象 | 检查科室 | 检查次数 | 检查时间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24 | 37 | 平山区应急局 | 新化试剂厂本溪第一经销部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8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1、询问有关人员; 2、查阅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25 | 38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家佳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4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6 | 39 | 平山区应急局 | 本溪市鑫衍瑞商贸有限公司 | 应急局三科 | 1次 3个工作日 | 5月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填报单位: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5年1月24日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 次数 | 检查 时间 | 检查方式 |
1 | 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 本溪罕王矿业有限公司孟家堡子铁矿 |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是否齐全;“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否合格;排水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提升系统是否可靠;是否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是否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否完成了“六大系统”建设,工况是否正常。矿山外包工程承包单位资质是否适用、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签订工程合同、安全管理协议。 | 《安全生产法》 | 4 | 1-3月 4-6月 7-9月 10-12月 | 1、询问企业相关人员; 2、查阅有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2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是否齐全;“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否合格;运输道路是否安全,挡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开采顺序是否由上向下分层开采;矿山外包工程承包单位资质是否适用、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签订工程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订和备案、是否组织应急演练。 | 《安全生产法》 | 4 | 1-3月 4-6月 7-9月 10-12月 |
序号 | 行政执法 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 次数 | 检查 时间 | 检查方式 |
3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馨艺源石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是否齐全;“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否合格;运输道路是否安全,挡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开采顺序是否由上向下分层开采;矿山外包工程承包单位资质是否适用、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签订工程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订和备案、是否组织应急演练。 | 《安全生产法》 | 1 | 6-8月 | 1、询问企业相关人员; 2、查阅有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4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平山区佳鑫铁选厂 |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是否齐全;“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年度排放计划;放矿方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筑坝;尾矿坝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应急联动机制、应急装备和物资及应急演练是否到位;坝上值班、照明、通信是否齐全;是否进行了调洪演算。 | 《安全生产法》 | 1 | 7-9月 |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次数 | 检查 时间 | 检查方式 | ||
5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春盛锻造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任命、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 《安全生产法》 | 3 | 2月、5月、10月 | 1、询问企业相关人员; 2、查阅有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
6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 3 | 1月、4月、6月 | |||||
7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聚源矿渣炉料有限公司 | 3 | 3月、5月、7月 | |||||
8 | 平山区 应急局 | 辽宁琻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 | 4月、6月、8月 | |||||
9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金桥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 3 | 2月、3月、5月 | |||||
10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永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3 | 1月、9月、11月 | |||||
11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长白特种建材有限公司 | 3 | 1月、9月、 11月 | |||||
12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 3 | 3月、8月、12月 | |||||
13 | 平山区 应急局 | 辽宁鼎鼎轨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 | 5月、7月、 9月 | |||||
14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3 | 2月、4月、12月 | |||||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 次数 | 检查 时间 | 检查方式 | ||
15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鑫钰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 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任命、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 3 | 7月、9月、 11月 | 1、询问企业相关人员; 2、查阅有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
16 | 平山区 应急局 | 辽宁民盛橡塑机械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法》 | 3 | 2月、4月、12月 | ||||
17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水泵有限责任公司 | 3 | 6月、8月、 10月 | |||||
18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智华矿产品有限公司 | 3 | 1月、6月、 10月 | |||||
19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众信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 3 | 3月、4月、6月 | |||||
20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华宇木业有限公司 | 3 | 6月、8月、10月 | |||||
21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弘源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3 | 5月、7月、9月 | |||||
22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隆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 1 | 2月 | |||||
23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三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1 | 2月 | |||||
24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万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 | 3月 | |||||
25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仕达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 | 3月 | |||||
26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1 | 4月 |
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填报单位: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5年1月24日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 次数 | 检查 时间 | 检查方式 |
27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北钢冷饮饮品有限公司 | 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任命、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 《安全生产法》 | 1 | 4月 | 1、询问企业相关人员; 2、查阅有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28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鑫龙矿业有限公司 | 1 | 5月 | |||
29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钲兴铁选厂 | 1 | 5月 | |||
30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金桥包装有限公司 | 1 | 6月 | |||
31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典通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 1 | 6月 | |||
32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康龙金属表面喷涂有限公司 | 1 | 7月 | |||
33 | 平山区 应急局 | 辽宁金烜环保新型建材股份公司 | 1 | 7月 | |||
34 | 平山区 应急局 | 辽宁本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 | 8月 | |||
35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金油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1 | 8月 |
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填报单位: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5年1月24日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 次数 | 检查 时间 | 检查方式 |
36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慧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任命、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 《安全生产法》 | 1 | 9月 | 1、询问企业相关人员; 2、查阅有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37 | 平山区 应急局 | 辽宁麟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 | 9月 | |||
38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北信塑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 | 10月 | |||
39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金拓焊材辅料制造有限公司 | 1 | 10月 | |||
40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天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 | 11月 | |||
41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鑫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 | 11月 | |||
42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和利橡胶配件有限公司 | 1 | 12月 | |||
43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润达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1 | 12月 |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 次数 | 检查 时间 | 检查方式 |
44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信华石油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针对各岗位相应职责;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是否按要求投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关档案;是否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建立相关档案;是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是否在加油岛和罐区设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油机底部是否用细沙填实;是否按规范从卸油口进行卸油作业,静电接地夹是否处于可用状态;加油岛和罐区等危险区域内是否有可燃物;是否按照标准安装拉断阀和防撞柱;双层罐和双层管道防渗漏检测系统是否处于监测状态;是否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 | 3 | 3月4月11月 | 1、询问企业相关人员; 2、查阅有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
45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成胜加油站 | 3 | 6月7月9月 | |||
46 | 平山区 应急局 | 辽宁海德有限公司 | 3 | 5月8月10月 | |||
47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北台巨能加油站 | 3 | 1月9月12月 | |||
48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广有石油有限公司 | 3 | 3月4月6月 | |||
49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平山区北台镇明君加油站 | 3 | 7月8月10月 | |||
50 | 平山区 应急局 | 辽宁东颢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针对各岗位相应职责;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是否按要求投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关档案;是否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建立相关档案;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是否按规定办理特殊作业审批手续进行特殊作业的;是否存在有毒气体的区域配备便携式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器材和设备或者能否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 3 | 1月8月9月 | ||
51 | 平山区 应急局 | 辽宁东颢化工有限公司北衡分公司 | 3 | 1月7月10月 | |||
52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四海气体厂 | 3 | 3月5月7月 |
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填报单位: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5年1月24日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 次数 | 检查 时间 | 检查方式 |
53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鑫海气体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针对各岗位相应职责;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是否按要求投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关档案;是否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建立相关档案;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是否按规定办理特殊作业审批手续进行特殊作业的;是否存在有毒气体的区域配备便携式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器材和设备或者能否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气体储罐是否定期做防腐保养;气瓶储存是否进行防倒措施;空瓶、饱瓶是否分区存放。 | 3 | 4月10月12月 | 1、询问企业相关人员; 2、查阅有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
54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九亿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针对各岗位相应职责;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 | 1 | 11月 | ||
55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宜鸿商贸有限公司 | 1 | 3月 |
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填报单位: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5年1月24日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 次数 | 检查 时间 | 检查方式 |
56 | 平山区 应急局 | 金晟气体经贸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针对各岗位相应职责;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 | 1 | 4月 | 1、询问企业相关人员; 2、查阅有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
57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银尚鞭炮烟花有限公司 | 1 | 5月 | |||
58 | 平山区 应急局 | 辽宁中昊能源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1 | 6月 | ||
59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金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 | 7月 | |||
60 | 平山区 应急局 | 新化试剂厂本溪第一经销部 | 1 | 8月 | |||
61 | 平山区 应急局 | 平山区俊宏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 | 1 | 9月 | |||
62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平山区旭东气体经销处 | 1 | 10月 | |||
63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平山区俊宏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 | 1 | 11月 | |||
64 | 平山区 应急局 | 平山区录林乙炔供应站 | 1 | 12月 |
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填报单位: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5年1月24日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 次数 | 检查 时间 | 检查方式 |
65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市鑫衍瑞商贸有限公司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关档案;是否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 1 | 5月 | 1、询问企业相关人员; 2、查阅有关资料; 3、现场检查; |
66 | 平山区 应急局 | 辽宁千硕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 | 11月 | |||
67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家佳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 1 | 4月 | |||
68 | 平山区 应急局 | 本溪溪源实业有限公司 | 1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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