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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丹霍线千金岭隧道改扩建项目征地补偿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28 13:38: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确保平山区丹霍线千金岭隧道改扩建项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本溪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本溪市政府令第1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严格执行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政策,依法征地、依法补偿、依法安置;

(三)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二、征收土地的性质与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为千金村集体土地,范围为:千金村集体土地(千金街道办事处千金村)。

三、征收土地面积的确认

被征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期限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千金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平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本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本政办发〔2023〕6号)的规定,即按平山区征收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综合地价标准为农用地 8.5万元/亩,建设用地 8.5万元/亩、未利用地 6.8万元/亩的规定进行补偿。

五、地上附着物、林木、果树及其他作物补偿标准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集体所有土地上的附着物,根据调查核实后的类别、数量和质量,按照实际工程造价或市场重置价格分别确定补偿标准,本标准未含的附着物参照其它行业标准执行;林木等作物补偿标准,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林木补偿标准》的通知(辽政办〔2021〕7号)有关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经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确认签字盖章后予以补偿,并由征收人按顺序装订成册,登记建档。

六、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按照地类的一茬产值计算。菜田3000元/亩、 旱田2000元/亩。 

七、失地农业人口安置方式

(一)征地补偿费安置。依法征收农民家庭承包土地的,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分配比例执行。

(二)社会保障安置。按照省市征收集体土地失地农民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办理参保。

八、征收土地的签约期限

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签约期限为15天。

九、征收实施主体及实施部门

平山区人民政府为项目的征收主体,牵头单位为平山区交通运输局、平山区千金街道办事处,平山区千金街道千金村民委员会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

十、权利与法律责任

(一)参加征地搬迁工作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实事求是、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如发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平山区千金街道千金村民委员会提出。

(三)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搬迁协议的被搬迁人,由有关部门按法律程序依法拆除。

附件1:《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本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附件2:一般林木补偿标准

附件3:零星树木补偿标准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一般、零星树木补偿标准.docx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本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