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府办
(一)负责协助区长协调全区各部门工作,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安排和落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二)负责区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公务接待、政府公关以及外事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公文的处理,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负责政府文电、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以及印鉴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六)负责区政府应急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紧急重大事件、事故。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区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以及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对公文和会议决定的事项,市政府交办的事项,区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进行催办、查办、督促落实并跟踪调研。
(九)围绕区政府的重要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向区政府领导提供实际情况和政策性建议。
(十)负责做好机关建设工作和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胜利路30号
联系方式:42883055
负责人:李志刚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