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平山区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党委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9-07-26 | 成文日期: | 2019-07-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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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附件2
2018年市直部门决算公开
平山区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工作。检查和审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
(二)协助党委管好党风工作。调查分析各时期的党风党纪状况;搞好党风党纪考核工作;制定端正党风的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
(三)搞好党内监督,进行党纪教育。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挥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反腐蚀的能力。
(四)保护党员民主权利。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使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五)搞好调查研究工作。检查和指导下级纪委开展工作,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内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纪检工作任务,帮助基层纪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六)搞好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健全纪检机构,配齐、配好纪检干部;搞好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纪检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山区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平山区纪委监委机关
2.平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3.平山区委巡察办
第二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1.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0.15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9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信息化建设、事业运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7.1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人员增加。
(二)支出总计271.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8.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08万元。
2.项目支出13.34万元,主要包括纪检监察办案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8.72万元,增长14.28%,主要原因: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人员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96万元
主要是行政运行、信息化建设、事业运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63万元,降低5.4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平山区纪委监委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77万元,项目支出13.2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11万元,比上年增加26.58万元,增长14.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9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9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06.43万元,主要是是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满足日常工作的办公费、维修费、邮电费、取暖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3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39.21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满足日常工作的办公费、维修费、邮电费、取暖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5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2.1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2.1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34.08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34.08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2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多支出0.02万元。比2017年决减少3.98万元,降低3.98%。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2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70.73万元,降低34.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13.3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力求规范、完整、可操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行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对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