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平山区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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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市平山区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山区商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平山区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平山区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平山区商务局2022年度项目绩效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推进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区委和区政府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定。起草我区外事工作规划和重要外事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区重大外事、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成协助处理更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我区对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负责研究全区内、外贸发展及招商引资等重大问题负责汇总全区内、外贸发展及招商引资的总体情况,分析全区内外贸发展及招商引资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宏观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和修改全区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组织、管理和协调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统计招商引资项目,策划、组织和实施全区国(境)内、外经贸招商活动。
(五)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拟定全区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建设,拟定全区年度进出口贸易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工作,研究、推广新型贸易方式,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贸易促进活动,拟订全区外贸出口基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进出口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七)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参与区域间自由贸易试验区合作建设,参与开展政府间多双边经贸交流合作,处理我区在国(境)外经贸关系相关事务,联系我驻外使领馆商务处和国外驻华商务代表机构。
(八)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配合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摩擦的应诉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按规定向市主管部门报备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指导全区利用外资的投资促进工作,研究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
(十)负责全区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工作,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合作与建设,引导鼓励支持本地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与境外贸易机构和有关组织开展交流合作,研究拟订我区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协调处理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中的相关事务。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经贸政策,依法备案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等工作。
(十一)管理我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我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我区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来我区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有关事务,指导我区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平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我区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平内涉外突发事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贯彻执行国家对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我区涉及香港、澳门有关事务,负责来我区采访的港澳记者的有关事务,指导我区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港澳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二)负责在我区举办的国际会议的报备、协调、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组织接待来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十三)拟订我区有关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报备工作,并按权限向上级报备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项,协助办理需国家审批的区级领导出访团组及赴未建交国家、热点或敏感国家、地区访问团组的报批手续。
(十四)承担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平山支会的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发展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
(十八)负责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全区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参与制定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
(十九)负责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综合研究服务业集聚区分布、城区服务业发展以及服务业重大项目推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二十)负责汇总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监测分析全区服务业发展动态和动作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场调控和副食品储备风险基金及其他归口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二十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拟定加快全区城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对城区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
(二十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流通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流通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三)拟定流通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督促检查企业执行流通领域法规及规章情况,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流通领域依法行政和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商务贸易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商贸服务业各项工作部署。
(二十七)做好商贸服务业项目的筛选、储备和推介服务工作。
(二十八)贯彻落实商务系统法律法规,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服务工作;做好商业网点市场建设等工作。
(二十九)负责组织全区商业产品展示、商贸流通管理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
(三十)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经济指标统计、分析、预测等工作。做好商贸企业的投融资、信用担保、人才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服务工作。
(三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负责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态势监测、分析和统计工作。
(三十二)负责全区电子商务行业的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协调建立电子商务运行保障机制,服务电子商务行业。
(三十三)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鼓励企业、市场经营户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优化我区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三十四)研究制定我区电子商务产业政策,抓好省、市、区电商产业政策兑现,做好政府扶持资金的审核申报工作,评价资金使用效果。
(三十五)开展电子商务对外宣传推广,推动电子商务的国内外合作。负责电子商务的招商引资及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工作,组织对重点引进项目的评估论证和跟踪管理。
(三十六)负责全区电子商务的规划、建设、招商指导等工作,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山区商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平山区商务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0.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00.7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8.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
2.项目支出212.44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务管理及运行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4万元,项目支出212.4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0.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7.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0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72.95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满足日常工作的办公费、维修费、邮电费、取暖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64万元
(3)招商引资支出26.4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7.33万元包括:
商业流通事务145.73万元,涉外发展服务支出31.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0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03万元,主要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10.22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83批次、440人、1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增长4.6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万元,比2021年减少4.64万元,减少46.22%.主要原因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暂不运行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3.部门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项目评价工作,我部门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力求规范、完整、可操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行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对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平山区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