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6-00374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26-10-30 成文日期: 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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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6-10-30 16:59:42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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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保收入家庭住房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责任,指导、监督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等。

(二)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负责人民防空执行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等。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管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323.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323.8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83.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8857.32万元,减少51.5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公共运行维护项目等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8323.8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1.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9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4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2.项目支出7992.6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02%。主要包括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公共运行维护、环卫一体化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8857.32万元,减少51.5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公共运行维护项目等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2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19万元,项目支出7992.6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857.32万元,减少51.5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公共运行维护项目等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81%,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3.3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25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8.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8.22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5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0.09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09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5.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2543.22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6.99万元,主要是绿化、创城、消防安全,城管等相关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保持预算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84万元,主要是绿化、创城、消防安全,城管等相关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括。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151.8万元,主要是工程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括城市排水防涝项目。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146.59万元,主要是工程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91.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括城市排水防涝项目。

4.交通运输支出123.97万元,具体包括: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123.97万元,主要是农村公路工程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后申请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5340.08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5316.75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保持预算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0.70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后追加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1.50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后追加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1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9.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住房保障支出195.00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住房保障支出(项)19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增加的项目无预算。

2.其他支出45.47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4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增加的项目无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缩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202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三公经费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3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10.34万元,增长49.74%,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作业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5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802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023.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9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决算批复表.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