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6-00401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26-11-02 成文日期: 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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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6-11-02 14:38:08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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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按照财政下达的资金支付计划,履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支付职能;履行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体系内各项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能;开展与财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区建筑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负责招投标档案的收集管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三)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平山区金融机构的引进和设立,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平山区的资金投入;负责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负责平山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引进区外担保业务和资金,实施债务追偿;探索构建直接为企业提供融资的服务体系,制定企业上市规划,建立企业融资信息库,组织银企对接活动,破解企业融资难题;负责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协助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区域性金融风险,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协助相关部门搭建融资平台,推进政府类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以及落地项目可持续发展的融资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拦标价、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对搬迁实物量调查结果经核查后仍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其他有关政府投资的审核工作。

(五)为全区合法开采、合法经营的矿产资源经营活动服务,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经营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统计全区矿产品、资源性物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产销量,为依法征收税费提供可靠依据;服务辖区外企业进入区内购买矿产品和资源性物资行为,统计购销动向,避免非法经营矿产资源以及偷逃税费现象的发生。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平山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94.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94.59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21.47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494.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6.3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1.8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万元。

2.项目支出238.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8.17%。主要包括财政专项业务、民兵事业费、专业技能特殊岗三类、重点经济指标考核奖励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1.47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32万元,项目支出238.2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47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上级财政拨款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6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32%,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97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86.70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38.26万元,主要是财政专项业务、民兵事业费、专业技能特殊岗三类、重点经济指标考核奖励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武装部相关支出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03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74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38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5.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科目预算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3.78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78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科目使用不同。

4.住房保障支出18.69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6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公务接待费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0.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巡查使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5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4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6.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9.5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溪市平山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2025年决算批复表.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本溪市平山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2025年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