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sqrmzf-2026-00440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 发布日期: | 2026-11-06 | 成文日期: | 2026-11-0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社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社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社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区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区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事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7)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8)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9)负责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等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社局202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平山区人社局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851.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51.9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7.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562.35万元,较少12.74%减少主要原因:就业资金指标项目变化减少。
(二)支出总计3851.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1.7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3.2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3.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1万元;资本性支出8.7万元。
2.项目支出3255.4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51%。主要包括就业资金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2%。主要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62.35万元,较少12.74%,减少主要原因:享受补贴人员减少、业务指标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5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75万元,项目支出3340.2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2.35万元,较少12.74%,减少主要原因:补贴人员减少、业务指标支付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0.4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5%,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1.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7.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9.1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93.09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91.9万元,主要是项目运行及物业人员临时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工资等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34.72万元,主要是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申请补贴人员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3.45万元,主要是三支一扶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8.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4.07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进入、调整医疗保险基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92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进入、调整养老保险基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66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项)12万,主要是舒心就业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舒心就业项目审批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支出(项)2281.62万元,主要是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障补贴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1.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贴人员减少,就业指标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项)243.69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贴人员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支出(项)42.16万元,主要是就业见习补贴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就业见习补贴项目减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325.89万元,主要是“一次清”人员补贴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25.61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5.61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2.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缴费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84.77万元,具体包括: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8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贴人数减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202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三公经费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三公经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4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6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18.77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5年预算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385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767.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84.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27.27%,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6.04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
2025年决算批复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026001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10502000自评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