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水利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4-12-31 成文日期: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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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水利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4-12-31 00:00:00 【字体:


   

第一部分    平山区水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平山区水利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3年平山区水利局收支决算总表

二、         2013年平山区水利局支出决算表

三、         2013年平山区水利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         2013年平山区水利局“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平山区水利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山区水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水行政管理、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区水利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水土保持工作、水产工作、防汛抗旱工作、水行政执法工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安置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山区水利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纳入平山区水利局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平山区水利局

2.平山区移民局

第二部分 平山区水利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平山区水利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4.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04.9万元。主要是移民值补和移民工程等收入。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平山区水利局2013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万元,项目支出134.9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

1. 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工作用餐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