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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老干部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4-12-31 成文日期: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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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老干部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4-12-31 00:00:00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老干部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老干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3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         2013年部门支出决算表

三、         2013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         2013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平山区老干部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财政局概况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2)做好全县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
  (3)和与老干部工作有关的部门搞好沟通和协调;
  (4)督促各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老干部政治待遇;
  (5)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老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
   (6)组织老干部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7)组织引导老干部多渠道、多形式的发挥作用;
    (8)
组织好春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
  (9)做好老干部工作调查、研究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财政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平山区老干部局

2.本溪市平山区关工委

3.本溪市平山区老龄委

 

第二部分 本溪市财政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平山区老干部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20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6.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8万元。

(二)支出总计203.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24.5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3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财政局2013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万元,项目支出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5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8.2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5.3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0.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201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