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统计局
信息名称: 平山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6-08-10 成文日期: 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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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8-10 00:00:00 【字体:

   

 

 

第一部分    平山区统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平山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平山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平山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全国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国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国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国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地方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国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收集、整理国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实施国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十二)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山区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平山区统计局机关

2.平山区普查中心

第二部分平山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5统计局财政决算公开0201681085754.doc

第三部分平山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0.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4.41万元

2.年初结转和结余6.49万元

(二)支出总计86.0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5.5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

2.项目支出10.51万元。主要包括涉及农业普查等经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81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平山区统计局2015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8万元,项目支出10.5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6.2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5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3)事业运行32.17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84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

1)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4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2万元。三公经费与2014年相比基本持平,略上升2.26%,因为2015年多次去省局培训及下企业调研。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2万元。2015年无新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其他统计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统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