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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本溪市平山区发展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7-07-15 | 成文日期: | 2017-07-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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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发展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山区发展改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平山区发展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平山区发展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平山区发展改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参与制定全区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组织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稽察工作。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八)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九)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负责价格、收费标准方面的执行情况,完善《收费许可证》的管理;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负责对本地区主要农副产品的成本调查以及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的检测。
(十一)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申报、审核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山区发展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发展改革局
2、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中小企业发展局
3、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建发局
4、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商务局
5、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第二部分 平山区发展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区发改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112017117162152.xls
第三部分 平山区发展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10.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10.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001.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9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2万元。
2.项目支出3.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9.5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平山区发展改革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2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1.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0.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08.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6)事业运行147.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9.5万元,主要是退休职工退休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2.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42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9.36万元,下降26.88%,主要是本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及公车改革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个,累计…人次。
2.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的考察调研人员等,2016年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5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2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平山区发改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万元,比2015年增加34.3万元,增长82.45%,主要原因是本溪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单位性质改变,201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发改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改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发改局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0。
(五)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1010.3万元,比2015年增加276.5万元,增长37.68%,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支出1001.7万元,比2015年增加255.9万元,增长34.31%,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2015年无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