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平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0-08-30 | 成文日期: | 2020-08-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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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市平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本溪市平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我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平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包括:本溪市平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二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29.8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29.8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3.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等。
8.上年结转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结转0万元,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结转0万元等。
2019年新成立单位
(二)支出总计558.3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1万元。
2.项目支出529.72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24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2019年新成立单位
(三)年末结转171.48万元
主要是剩余军休干部死亡抚恤金及烈士陵园改造维修改造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5万元,项目支出529.7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8.37万元,(因机构改革刚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比较)比上年增加(减少)XX万元,增长(下降)XX%,主要原因是XX。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7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11万元,其他支出0.4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0.1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0.11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其他支出0.49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49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3万元。2019年新成立部门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3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因机构改革刚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比较)比2018年增加(减少)XX万元,增长(降低)XX%,主要原因是XX。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XX%,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XX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事务局、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