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20-08-30 成文日期: 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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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30 09:24:00 【字体:

 

 

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部门决算

 

 

 

 

 

 

 

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

 

 

 

 

 

 

                  

 

第一部分   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部门决算批复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区科协由区委领导,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有关科普工作的法律、方针、规划,在区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拟定全区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指导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科学发展和知识创新。

(三)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五)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

(六)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培训工作。

(七)负责对所属全区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街道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科协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

 

第二部分 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 50.17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2.17 万元;

2.年初结转18万元;

(二)支出决算  50.1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32.17 万元;包括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6.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万元。

2.项目支出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万元。包括邮电费0.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9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9年,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 /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

16.……

……

第四部分   2019年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部门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