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sqrmzf-2026-00373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政协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协部门 |
| 发布日期: | 2026-10-30 | 成文日期: | 2026-10-3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政协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政协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政协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政协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政协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政协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政协机关是政协本溪市平山区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担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和决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区政协的重要文稿;协调和组织区政协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五)负责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搜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区政协委员视察、学习培训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八)参与区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等有关人事工作。
(九)负责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支部、市工商联等单位。
(十)负责区政协机关的外事和机关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机关和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政协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平山区政治协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35.3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5.3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77.07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335.3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4.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7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91万元;资本性支出10.44万元。
2.项目支出51.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25%。主要包括政协会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7.07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24万元,项目支出51.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07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9%,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3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8.9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1.15万元,主要是委托业务费、办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0.18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6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30.48万元,主要是伤残纲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0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62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62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8.8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8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202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三公经费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三公经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5.61万元,增长40.89%,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5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5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3*100%)达到100%(其中有一项项目费用未使用),自评平均分(300/4)75分(其中有一项项目费用未使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
210502000004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治协商委员会办公室.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本溪市平山区委员会办公室本级-210502000自评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