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2-01-11 | 成文日期: | 2022-01-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文本
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
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明细表
第一部分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村、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居委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
第三部分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万元701.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01.28万元;
(二)支出预算701.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4.55万元;
2.项目支出336.7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1.65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21年减少47.6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未通过。
2022年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1年 | 2022年 | |
合计 | 47.64 | 0 |
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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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0.84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6.8 | 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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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 46.8 | 0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台。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桥北街道办事处公开2022年预算2022年1月11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