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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2014年)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4-12-15 成文日期: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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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2014年)

发布时间:2014-12-15 00:00:00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五)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六)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

(七)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八)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

(九)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指导其工作。

(十)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行政处罚除外),负责打击传销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办理地方性广告核准手

(十二)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工作。

(十四)按权限负责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经费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平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平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本溪市平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收支总预算1190.6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平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1.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