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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平山区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7-12-28 | 成文日期: | 2017-12-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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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山区教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平山区教育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平山区教育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山区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结合平山区实际研究制定平山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平山区小学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教育工作。
(三)规划、协调指导区属小学校的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我区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拔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统筹安排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审计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
(五)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高中毕业会考工作。
(六)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并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七)指导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
(八)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教育局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使用、培训、考察、任免、监督、领导干部;负责对局系统党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导。
(十)负责教育局所属单位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局系统统战、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宣传、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学校的稳定、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十二)受政府委托,管理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监督、检查、评估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三)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四)承办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山区 教育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1.本溪市平山区群力小学 2.本溪市平山区实验小学 3.本溪市平山区民生小学
4.本溪市平山区东明小学 5.本溪市平山区广裕小学 6.本溪市平山区平山小学
7.本溪市平山区前进小学 8.本溪市平山区第二实验小学 9.本溪市平山区兴安小学
10.本溪市平山区千金小学 11.本溪市平山区新和小学 12.本溪市平山区福金小学
13.本溪市平山区长山小学 14.本溪市平山区八一小学 15.本溪市平山区振丰小学
16.本溪市平山区教师学校 17.本溪市平山区教育局 18.本溪市平山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19.本溪市平山区青少年宫
第二部分 平山区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平山区部门预算教育局(公开新)02018316144824132018319142943.xls
第三部分 平山区 教育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山区 教育局 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山区 教育局 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平山区教育局 2018年收支总预算 11398.08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592.02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走社保;2017年一次性补发27个月养老金、职业年金;学校项目收支减少。
二、关于平山区 教育局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
三、关于平山区 教育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平山区 教育局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 教育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9.79 万元,比2017年减少3.1 万元,减少 3.3 %,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 教育局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教育局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