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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7-12-28 成文日期: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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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12-28 00:00:00 【字体:

   

 

第一部分   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于1992年,现有技术人员7人,本科以上学历4人,大专学历2人;高级技术职称1人,中级技术职称3人。主要负责全区农作物栽培、多种经营、土壤改良、科学施肥、有害生物防治、农药安全使用等重大技术以及优良品种的引进、示范与推广;承担全区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和市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工作;组织全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和农田墒情与旱情监测预报;承担全区农作物种子、土壤、肥料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承担种植业有关重大项目实施、信息发布;负责组织种植业技术推广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实施;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第二部分 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部门预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新)82018316144439.xls

第三部分 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平山区   2018年收支总预算62.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关于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03    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

三、关于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平山区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平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事业运行经费预算为62.65     万元,比2017年减少25.89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