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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7-12-28 | 成文日期: | 2017-12-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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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平山区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平山区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对区内企业及劳动者,弱势群体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就业再就业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2、研究制订全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划,制订劳动保障、就业再就业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组织实施和监察检查劳动用工行为规范和基本劳动保障标准的落实。
4、统筹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再就业工作,监督实施劳动力市场规则,指导劳动就业服务事业的发展,协调区域性劳动力合理流动。
5、贯彻落实劳动关系基本规则,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6、对全区职工工资报酬进行宏观调控。
7、负责组织和指导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8、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开展区域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9、定期调查、分析、统计平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就业再就业状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科学依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平山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本溪市平山区劳动就业局
3.本溪市劳动监察支队平山区大队
4.本溪市平山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5本溪市平山区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6、本溪市平山区人才中心
第二部分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平山区部门预算03513201831410225.xls
第三部分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246.71万元。
二、关于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4.4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4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关于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53万元,比2017年减少9.49 万元,减少36.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