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平山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在平山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 主题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7-03 | 成文日期: | 2017-07-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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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山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在平山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区2016年财政决算编审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作关于平山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全区财政决算主要情况
2016年,全区财税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指导、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全区财政决算总体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777万元,为人大十七届26次常委会议通过并调整预算27,820万元的103.4%,比上年实际增加2,284万元,增长8.6%。
其中:国税收入完成6,37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4%,比上年实际增加2,158万元,增长51.2%;地税收入完成12,08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3.9%,比上年实际减少5,518万元,下降31.4%;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10,31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4%,比上年实际增加5,644万元,增长120.7%。
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区税收收入完成17,5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8%,比上年实际减少3,395万元,下降16.2%。
其中:增值税完成6,06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0%,比上年实际增加2,173万元,增长55.8%;营业税完成2,41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6%,比上年实际减少3,468万元,下降58.9%;所得税完成1,76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7.7%,比上年实际减少52万元,下降2.9%;房产税完成1,39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3.2%,比上年实际增加40万元,增长3%;资源税完成6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8%,比上年实际减少835万元,下降92.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5%,比上年实际减少92万元,下降8%;耕地占用税完成8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实际减少87万元,下降51.8%;契税完成1,39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比上年实际减少730万元,下降34.4%;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284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26万元,下降2%;其他各税完成2,03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7%,比上年实际减少318万元,下降13.5%。
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一是受国家“营改增”政策影响,使营业税收入大幅下降;二是大环境经济放缓,企业利润下降,产能过剩,黑色金属采选企业大部分处于停产状态,直接导致我区相关税种税收下降;三是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急剧减少,由年初的54家规上企业下降至年末的13家,致使后续纳税能力不足,导致我区部分税收收入下降。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区非税收入完成11,2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8%,比上年实际增加5,679万元,增长102.6%。
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04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42.9%,比上年实际减少26万元,下降2.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3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1%,比上年实际减少385万元,下降22 %;罚没收入完成1,61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8%,比上年实际增加368万元,增长29.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37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2.8%(注:因上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无法与上年对比);国有资源(资产)收入完成4,81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2.5%,比上年实际增加3,346万元,增长227.5%。
非税收入大幅增长原因是由于受一次性因素的影响。
2.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592万元,为人大十七届26次常委会议通过并调整预算43,000万元的103.7%,比上年实际减少10,903万元,下降19.6%。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8,20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9.6%,比上年实际增加1,805万元,增长28.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2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0.4%,比上年实际增加445万元,增长25.2%;教育支出完成11,45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4.2%,比上年实际增加1,119万元,增长10.8%;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0.7%,比上年实际减少140万元,下降99.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3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56%,比上年实际减少45万元,下降1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53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2.5%,比上年实际增加1,760万元,增长30.5%;医疗卫生支出完成3,56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2.9%,比上年实际增加170万元,增长5%;环境保护支出完成30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3%,比上年实际减少985万元,下降76.1%(注: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支出减少);城乡社区支出完成69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73%,比上年实际增加308万元,增长80.2%;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22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71.2%,比上年实际减少179万元,下降7.4%;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完成1,248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17,169万元,下降93.2%(注: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完成6,76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0.2%,比上年实际增加2,774万元,增长69.5%(注:主要原因为棚户区改造专项支出增加);其他支出完成14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1.4%,比上年实际减少766万元,下降83.7%(注: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支出减少)。
3.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777 万元,税收返还收入3,2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335万元,上年结转2,141万元,调入资金1,818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4,118万元,当年收入合计为61,463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92万元,上解支出8,943万元,地方债务还本支出3,118万元,结转下年2,04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70万元,当年支出合计为61,463万元。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实现平衡。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128万元,为人大十七届26次常委会议通过并调整预算16,000万元的100.8%,比上年实际增加收入11,548万元,增长252.1%。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4,81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0%,比上年实际增加15,28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65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3%,(注:上年没有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43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2%(注:上年没有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其他收入完成22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9.6%,比上年实际减少4,823万元,下降95.6%。
2.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6,087万元,为人大十七届26次常委会议通过并批准调整预算15,900万元的101.2%,比上年实际增加9,335万元,增长138.3%。
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5,00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实际增加9,207万元,增长158.8%;其他支出完成1,08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0.2%,比上年实际增加128万元,增长13.4%。
3.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6,1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535万元,上年结转56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为17,230万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6,087万元,调出基金1,818万元,结转下年-675万元(注:基金结余负数原因为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国库以负数形式上缴省财政,由于土地出让价款收入较少,导致两者合计后,出现结转下年为负数),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为17,230万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决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2016年预算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区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财政、民生财政、高效财政、阳光财政、现代财政”建设目标,按照“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工作总思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更加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政治效益,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改革创新,完成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保重点项目建设的目标,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彰显出财政中流砥柱作用。
(一)着力抓收支,大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2016年,全区财税部门直面困难,科学谋划,勇于担当,找准经济“切入点”,打好财政“组合拳”,注入发展“新动力”,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源建设,为完成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在税收法定原则下,我们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和影响收支的不确定因素,切实增强对财政收支的把握和调控能力,加大清欠挖潜力度,强化综合治税,重点解决零散税收跑冒滴漏等问题,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二是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利用我区优势,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调研,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增加我区可支配财力,缓解我区财政支出压力;三是夯实协税护税工作。调动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积极性,发挥区、办两级协税护税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宣传引导,配合税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规范行业秩序,增加财政收入;四是盯紧非公经济“大蛋糕”。做好福耀玻璃、万达广场、丹霞广场、金地广场等重点税源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迅速跟进、及时反馈项目进展信息,最大限度地将税源转化为税收,增加税收收入;五是做好税收分析和收入计划分解工作。按不同的口径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做到数据翔实、情况清楚、分析透彻、预测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翔实的依据;同时根据收入的实际情况将收入任务科学合理的分配到各征收单位;六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民生工程”保障力度。大力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成了2016年企业养老保险金县区追缴工作,7-12月累计上缴养老保险金7,158万元;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加大社会保障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补助资金3600余万元;支持春耕生产、青山工程和我区重点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及时发放粮食直补等补贴;继续推进“宜居乡村”示范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及村内道路、桥梁建设,努力营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的乡村宜居环境;七是统筹协调,保运转、保稳定。在区财力十分紧张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资金,保障刚性运转支出,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全力支持我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禁毒斗争等工作开展,为平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二)奋力推改革,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
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科学编制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原则,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同时严格控制追加预算;二是规范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完善和规范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和流程,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三是稳步推进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和内容外,区本级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 2016年,区级部门决算公开率为100%;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项资金单独记账,专项管理,实时跟踪,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五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出台相关制度办法,强化督察和追责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盘活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六是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和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创新发展平山财政管理及基金运行管理新模式,大力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融合(PPP)模式,同时做好平山区项目库管理,为培植税源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制定和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和公开政府各职能部门权责清单。七是落实税费改革政策,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落实“营改增”政策,召开专题会议,对“营改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化非税清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清理、重新确认和公开,从而真正达到优化区域经济环境,减少企业及个人负担的目的。2016年,我区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项,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1项,惠及中小微企业672家,减轻企业负担共计585万元;健全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项目管理,开展非税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力度,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征管稽查,杜绝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足额入库。
(三)强力促整改,确保决议建议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预算编审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编制流程;
二是强化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严肃财经纪律,在实施“公务卡”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增强“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对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坚决做到能压缩的坚决压缩,能不支出的坚决不支出;严格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督察约谈和回收机制,督促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到期未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平衡预算;三是细化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行绩效目标和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四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坚持“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工作方法,督促各部门科学合理举债、用债、偿债,防范和降低债务风险;五是发挥财政监督作用。不定时开展财政大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同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做好财务监管工作。
根据目前财政收支需求,对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批准的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暂不进行调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是 “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适应新常态, 抢抓新机遇,实现平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全力推进“经济强区,美丽平山”建设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