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sqrmzf-2023-00111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平山区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平山区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4-06-16 | 成文日期: | 2024-06-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平山区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平山区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平财发〔2023〕28号
本溪市平山区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平山区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区直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制定的非税收入优惠政策,依法依规组织征收非税收入,继续全面透明的反映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根据市财政局《2023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省财政厅《2023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和《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变化情况,我们编制了《2023年平山区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以下简称《非税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提出如下要求:
1.我区本级部门及执收单位2023年度非税收入项目征收以此《非税目录》为准。
2.《非税目录》中若有遗漏而没有列入项目,由执收单位随时向区财政非税收入征管部门反馈或申报,以便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若涉及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项目增加、减少(含取消)及调整的,以国家和省有效文件规定为准。
3.各部门(单位)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区财政非税收入征管部门反馈。
本溪市平山区财政局
2023年9月8日
2023年平山区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52016530132237(1).xls
平山区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52016530132554.xls
2023年平山区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142016530132513-副本.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