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改善春建小区环境的建议》(第202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 | 2023-02-18 | 成文日期: | 2023-02-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改善春建小区环境的建议》(第2027号)答复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改善春建小区环境的建议》(第2027号)答复
张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春建小区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政府立即责成住建局与相关单位针对前进社区春建小区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查看。经与市住建局项目办沟通,前进社区春建小区属于国家“三供一业”改造范围内,该小区在2020年曾由市住房保障科牵头按照三供一业改造标准实施改造。按照老旧小区纳入计划时的文件要求,属于“三供一业”或者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不能同步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但为满足居民需求,区政府责成区住建局立即协调市住房保障科,咨询是否工程还有剩余资金以便满足居民增设休憩设施的心愿。市相关部门答复,该项工程整体已经完工,且在项目规划时没有此项改造项目。
针对此处情况,区政府将督促区住建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最大力度为春建小区居民争取休憩设施。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