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sqrmzf-2019-00018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的建议》(第2278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6-10 | 成文日期: | 2019-06-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的建议》(第2278号)的答复
(A类)
平政议字〔2019〕第6号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2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物业管理条例
《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由市法制办负责制订、修改,由各城区物业主管部门提出详细的修改建议,再经市政府审核后颁发的。目前我市现行的《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时间为2015年。
二、加强物业管理部门工作力量
为了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力度,平山区成立了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4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均已配备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
三、物业服务企业保证金
收取物业服务企业保证金的相关事宜,需要省市相关文件及政策支持,但是市政府暂时没有相关文件出台。
四、强化街道办事处日常工作权威
办事处在物业管理上有以下职责: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服务之间的关系,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及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但街道办事处没有执法权,遇到具体矛盾无法调解,业主需要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五现阶段我区物业管理模式。2018年在高标准完成小区建设的同时不断提升小区管理水平,实现小区“旧貌换新颜”。在管理中我们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红色物业管理模式。即选择具有责任心的党员作为“红色金管家”,配发胸牌和袖标,由社区工作者对其工作进行引领和指导,其中清荣社区最具代表性。
另一种模式是由业主推荐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管理。现阶段南地办事处已建业主委员会24个;在平山区的指导下,平东园业主委员会用法律武器成功捍卫业主权利得到了小区百姓的一致好评,业主委员会代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19年平山区将在巩固“城市管理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早期棚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探索“红色物业”和“自助式业主委员会”管理模式,积极引进大型物业公司实行打包管理,通过市场化、社会化和居民自治化、社区管理化相结合,有效解决未封闭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环境脏乱差等居民反映强烈的现象和问题,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平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责任领导:王超
联系人及电话:王春博,47100700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代表建议处、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明山区政府、溪湖区政府、市法院、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