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0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成文日期: | 2021-07-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0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0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谢晓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市开展“暖心”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获悉代表建议后,平山区积极听取代表的建议,老旧小区改造是造福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民生工程,可以有效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关于建议一、二答复如下:目前,纳入改造规划的小区为2000年前建成,各项基础配套设施老旧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平山区根据三部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提前谋划2021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根据平山区各办事处以及社区、物业反馈的群众意见积极有序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二是责成区发改局沟通上级单位积极申请改造资金;三是科学明确责任分工,平山区积极探索以代建形式的运营商改造方案,让具备专业能力的相关运营商通过区级各相关部门联动监管并以代建形式签订合同,进行招投标等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工程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规范实施。
针对建议三答复如下:平山区近年来一直在推行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2020年平山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区域内的143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完成35个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备案工作,继续督促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开展组建业主委员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小区内聘请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或者采用业主委员会自助式管理小区,或者采用社区代管模式等多种模式,在老旧小区内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