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对我市老旧社区环境改造及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第4100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成文日期: | 2021-07-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对我市老旧社区环境改造及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第4100号)答复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关于对我市老旧社区环境改造及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
(第4100号)答复
王裕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老旧社区环境改造及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获悉代表建议后,平山区积极听取委员的建议,老旧小区改造是造福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民生工程,可以有效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目前纳入改造规划的小区为2000年前建成,各项基础配套设施老旧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平山区住建局根据三部委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提前谋划2021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精神,并结合平山区各办事处以及社区、物业反馈的群众意见有序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后,将由各办事处及社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或聘请优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对改造后的小区进行管理,确保小区的环境卫生、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等方面的长效管理。
小区内环境卫生属于各办事处的民办保洁范围,由各办事负责管理,我区将积极推进各办事处提高民办保洁质量。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