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垄断电信宽带服务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第4187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07-09 成文日期: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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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垄断电信宽带服务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第418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9 08:06:40 【字体: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关于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垄断电信宽带服务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

(第4187号)答复


 

张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垄断电信宽带服务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开展小区物业垄断宽带专项整治活动的建议,平山区通过调查了解到,通常新住宅小区在建设时开发商为降低设施硬件成本,选择与通信运营商达成垄断性协议,由运营商出钱敷设线路,保障该运营商在小区内的“独家经营”。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修订)》第七十五条规定,“非法阻止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平山区将积极配合市电信管理机构开展好工作。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