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垄断电信宽带服务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第418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成文日期: | 2021-07-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垄断电信宽带服务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第4187号)答复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关于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垄断电信宽带服务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
(第4187号)答复
张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垄断电信宽带服务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开展小区物业垄断宽带专项整治活动的建议,平山区通过调查了解到,通常新住宅小区在建设时开发商为降低设施硬件成本,选择与通信运营商达成垄断性协议,由运营商出钱敷设线路,保障该运营商在小区内的“独家经营”。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修订)》第七十五条规定,“非法阻止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平山区将积极配合市电信管理机构开展好工作。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