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适老化更新破解“双老”问题的提案》(第2038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适老化更新破解“双老”问题的提案》(第2038号)答复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关于老旧小区适老化更新破解“双老”问题的提案》(第2038号)答复
宋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适老化更新破解“双老”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造福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民生工程,可以有效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目前纳入改造规划的小区重点为2000年前建成,适当纳入2000年到2005年的建成的老旧小区,各项基础配套设施老旧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我区住建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精神,结合我区各办事处以及社区、物业反馈的群众意见有序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各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在配套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停车场、快递驿站、养老、医疗、托幼、三线落地等服务设施均纳入旧改包装计划。对于改造后小区长效治理,主要采用的是后续管理模式,即在小区完成全部改造项目后,根据小区实际改造成效,因地制宜采用合适的物业管理模式,如基础设施较好,可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入驻管理,其他也可以采用业主委员会自治、社区托管等模式。
我区民政部门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利用现有设施,与社区结对子,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洗涤、康复疗养等设施及服务,并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广泛宣传推广平山街道(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工作,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周边及全区有需求的居家、失能、失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在全区各办事处、社区建设高标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社区为单位,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平山区百姓服务。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