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制定和报送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10-08-06 成文日期: 2010-08-06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制定和报送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06 00:00:00 【字体:小 大】 镇、各办事处,区相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应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请你单位制定本部门的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各专项预案并报区政府办公室。 报送截止时间:2009年6月18日。 报送地点:区政府办公室322房间。 联系人:潘英 任庆山 电话:2883058 要求: 1.镇、办事处同时上报各社区和村预案。教育局同时上报 学校及幼儿园预案。安监局同时上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预案。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2.报送材料单位盖章,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