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平山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文字版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平山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平山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抓生态环境治理,做到生态立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根据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印发《本溪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拟定此文件。
二、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本溪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我区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解决垃圾长期积存、清运不及时、处理不彻底等问题,以“清干净、补短板,建机制、稳运行”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积存生活垃圾清理整治,推动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短板,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面收集、及时转运、无害化处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整治标准:
2023年,我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完成积存生活垃圾清理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管机制。
2024年,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类运管机制;加大对各涉农办事处检查力度,实现日产日清的目标。
2025年,完善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短板,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稳定运行。
四、整治时限:
2023年4月份、10月份开展春季、秋季积存生活垃圾大清理。
五、工作内容:
(一)全面清理积存垃圾
1.实施集中清理。2023年4月份、10月份开展春季、秋季积存生活垃圾大清理,突出清理村屯内的房前屋后、死角盲区、道路两旁、水塘坑壕;清理村屯内的积存垃圾堆放点;清理垃圾池(箱)等生活垃圾收集点及周边积存生活垃圾,保持生活垃圾收集点及周边清洁。
2.开展督导检查。由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成立检查组,通过检查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开展各涉农办事处自查,对本地积存垃圾清理情况展开地毯式自查,不漏一村,每个季度需要上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现场检查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形成清单、及时销号整改。
(二)建立健全运管机制
1.实施垃圾分类机制。根据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推行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方法,推广“五指分类法”、“三堆法”等分类方法,抓好农户分类、保洁员分类和村级分类。加强易腐烂垃圾、建筑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规范日常运行机制。加大“辽宁随手拍”APP推广使用力度。一是抓实村庄常态化保洁,配齐保洁员队伍,明确村庄保洁频次、保洁标准;二是抓好垃圾及时清运,明确清运频次、清运时间,建立清运台账;三是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明确处理去向,建立垃圾处理台账。
3.建立监管考核机制。建立涉农办事处领导包村的责任包保体系,确保压实责任;抓好常态化考核和各时间节点的绩效考核任务,确保完成每个年度的绩效考核任务目标。
六、广泛宣传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委员会自治优势,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行“门前三包”,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志愿者参加积存垃圾清理。要利用本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加大“辽宁垃圾随手拍”手机APP推广使用力度。乡镇政府、村“两委”要利用广播室、文化活动室、道德讲堂、黑板报、村务宣传栏等载体,采取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典型案例等,增强村民参与度,共享行动成果。
解读单位:平山区住建局
解读人:裴一平
办公电话:0244288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