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平山区推动全年高质量发展及 一季度“开门红”综合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文字版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0-11 成文日期: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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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平山区推动全年高质量发展及 一季度“开门红”综合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 10:41:37 【字体:

关于《平山区推动全年高质量发展及

一季度“开门红”综合督导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  

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推动全年高质量发展及一季度“开门红”工作任务分工,督导服务桥北经开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有力落实稳增长各项工作措施,实现一季度“开门红”,推动我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制定综合督导实施方案。

一、督导对象

桥北经开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交通局)、区林业中心、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

二、督导时间

2023年2月至12月。计划于2月下旬开始,开展综合督导工作。

三、督导内容

重点围绕《推动全年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分工及一季度“开门红”工作安排》确定的一季度及全年目标,就工作落实情况、取得实际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情况开展督导。

四、督导方式

(一)建立周调度机制。区发改局负责开展指标运行周调度,并根据工作实际,对指标运行情况随时进行调度。

(二)建立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制度。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建立区级层面解决问题清单,采取书面交办形式,要求定期反馈,持续跟踪问效,督查问题解决到位。

(三)建立月通报制度。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根据各部门每周上报的工作情况,对执行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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