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政策解读) 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文字版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5-16 | 成文日期: | 2019-05-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策解读) 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2019年5月15日是辽宁省第十三个“政务公开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12号)和《本溪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开展好本次活动,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平山区政府在2019年5月15日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活动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宣传贴近群众生活,助力企业发展,征询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将调整后的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等及群众办事的相关政策、办事流程、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便民信息收集整理,主动公开,便于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群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