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政策解读)平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文字版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成文日期: | 2019-12-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策解读)平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平山区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辖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平山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和《本溪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本政公开发〔2019〕1号)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符合我区工作实际的安排。